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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与奴隶制的渊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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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元前21世纪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476年春秋时期结束,是中国的奴隶社会。
  禹的儿子启建立的夏,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公元前16世纪,夏王桀在位时,被商汤率兵灭亡。
  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朝,是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较发达,青铜冶炼和铸造有很高水平。中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从商朝开始的。商纣王统治时,周武王兴兵伐纣,商亡。
  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的西周,是奴隶社会的强盛时期。西周统治者实行了分封制和井田制。周厉王统治时,引起“国人暴动”,厉王逃跑,政权由周、召二公执掌。公元前771年,西周被犬戎灭亡。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的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逐步瓦解时期。这一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生产力提高,私田增多,促使以奴隶制国有土地为基础的井田制逐步瓦解,奴隶制走向崩溃。春秋时期,在文化上出现了繁荣局面。
  周朝种田的主要是贵族的奴隶和贫穷的国人,富裕的国人也会有奴隶为其耕作。周朝的封建的确是分邦建国的制度,所以这是一个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并存的时代。而且我认为,奴隶社会讲的是生产关系,封建社会讲的是社会组织构成形式,这两者并不矛盾,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且奴隶社会贯穿中国历史,到满清时代,究其根本,也还是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只不过,这主人地位高了,狗也跟着与众不同而已。
  周朝的土地种植的主要劳动者是平民和奴隶,土地是公有的,生产的产品也是公有的,在分配的时候是一种按劳分配,平民干了多少得到多少,奴隶干了多少,他的奴隶主就能得到多少。
  不对,野人不是平民,野人是戎狄蛮夷等非周朝体系内的民族。东周列国志中就有许多国君出城屠杀野人,捕获野人回城当奴隶的记载。周朝的野人根本不是罗马的平民,而是他们口中的蛮族。
  回复:呃,周朝平民也是有私田的,不是公有。井田制就是九户人家以井字围绕公田,中间的公田属于贵族或国君,其他各家一块。九户轮流耕作公田,私田产出归个人,公田产出归国家
  那时候国人是徒兵,士是车兵,大夫卿是将军,野人和奴隶同等。那时士大夫卿才能有奴隶。
  回复:看一下大盂鼎的铭文,确实是奴隶耕种,不仅是耕种其他直接生产的行业都是有奴隶担任。
  周是封建,秦是地国
  回复: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奴隶占有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战国以前就是奴隶制社会。社会财富主要是由奴隶创造,这时代哪有平民?是以贵族,公民以及奴隶构成的社会。是以军队为组织架构组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贵族战时作为军队的指挥官,平时回家经营庄园。公民也就是国人,应征入伍作为基本士兵。而奴隶就是贵族和国人家中的主要生产力量。所以,战国以前,就是奴隶制社会。
  连绵不断的掠夺战争,有时把整个征服地区的居民变成奴隶。其次,是原来氏族公社的贫困成员由于负债,不能偿还,变成债主的奴隶。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自耕农和小手工业者由于负馈而变成奴隶的愈来愈多。这是西欧奴隶制形成时期奴隶的主要来源。后来有的地方限制或废除债务奴隶,但自由平民因贫困破产沦为奴隶或自卖为奴隶的,从未断绝。再次,被判罪眼刑的人,也是奴隶的一个来源。在古罗马的法律中,规定盗窃者、瞪报户口者、逃避捐税或军役者,均可判刑为奴隶。此外,奴隶主也通过奴隶与奴隶结婚,生儿育女,繁殖奴隶。由于奴隶买卖,出现奴隶市场。奴隶的价格远低于马的价格。有的地方,还出现专门蓄养奴隶出租给别人的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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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更新于2024/1/8 14:13:23 返回顶部